法国新电器垃圾回收制度将对我国出口不利
    2006-12-27    宋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杭州电 据《宁波日报》报道,法国上个月开始实施的新电子电器垃圾回收制度,对我国电子出口企业的不利影响开始逐步显现。一些企业担心欧盟其他国家效仿法国,陆续实施这种制度,将对我电子产品出口不利。
    按照法国电子电器垃圾回收新制度的要求,从今年11月15日起,所有电子电器销售商在出售新产品时不得拒收顾客返回的同类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而生产厂家必须负责妥善处理这些废旧电子电器。新制度涉及的电子电器垃圾分三大类,即家用电器、音像设备和电子办公设备,凡是需要用电、电池或蓄电池才能运转的设备都属于必须回收之列。
    处理电子电器垃圾所需的不菲费用对出口企业来说将是一笔很重的负担。业内人士预计,处理费用大约占到家电出口成本的10%左右,如此一来一些企业将无利润空间。
    作为出口法国机电产品最多的地区之一,宁波的企业最先感受到了新规定带来的寒意。为此一些专家提醒说,作为国内三大家电生产基地之一的宁波家电企业,应该积极面对这一挑战,借此进一步提升“环保竞争力”的意识,及早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和出口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将对欧盟出口的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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