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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6 记者:肖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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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海南省公路投资建设管理体制将做重大改革,公路建设由省政府“一统天下”的状况,将被“以省为主,受益市、县分担”的多方投资和分级负责的管理新体制取代。这是记者近日从海南省交通厅获悉的。
据介绍,长期以来,海南公路无论是投资、融资还是建设、管理,无论是高速公路、省道还是农村公路,均由省政府包揽。目前,海南公路建设贷款已高达96亿元。
为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公路发展,海南省政府决定,今后凡是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国道、省道由省政府组织实施,连接线由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县道及以下公路,由省政府安排能满足基本需求的补助、奖励资金,市、县负责实施。未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由市、县政府自筹资金。县道及以下公路项目,原则上由市、县政府负责实施。
海南省还规定,涉及公路建设征地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减免;项目涉及的税金,省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年初预算及公路建设税金缴纳情况,按照不少于缴纳税金的原则,安排公路建设补贴,并列入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如果市、县政府无法落实资金,省交通厅可代为出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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