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个人第一套贷款房可抵押再贷款
    2006-11-21    记者:吕庆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成都电 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日前推出多项个人信贷业务,其中,该行加按揭贷款用途首次放开,可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和经营性用途。也就是说,个人可以用第一套贷款房做抵押再贷款,用于消费和创业。
    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是指对已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以原贷款抵押物(即已购房产)作担保,申请购买住房及家居消费的贷款,申请还款时间越长,原贷款余额越少,加按揭贷款的金额就越高。根据工商银行总行此前的规定,加按揭贷款的用途只限于购房和家居消费,不得用于其他消费和经营性用途。
    据悉,工行四川分行还推出新的二手房贷款管理办法。在二手房贷款办理过程中,通过签订有关协议,免费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如果二手房交易客户可以提供阶段性担保或委托工行进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可实现先发放贷款后办理房屋抵押手续,以使买方可放心得到房产权证,卖方可安心得到卖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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