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再生能源可获量每年达73亿吨标准煤
    2006-11-17    记者:邓华宁 石永红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南京电 16日在此间召开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办公室周凤起研究员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可获量达到每年73亿吨标准煤,而现在的开发量每年不足0.4亿吨标准煤,潜力十分巨大。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永续利用的资源,它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周凤起说,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技术逐步趋于成熟,产业化不断发展。同时,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经济性也在不断改善,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中国已具备规模化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条件,极具投资价值,“十一五”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周凤起说,《可再生能源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使中国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有了法律保障。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公布多项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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