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盘回购——四平市廉租房建设新模式
    2006-10-31    本报记者:郎秋红    来源:经济参考报

    吉林省四平市利用棚户区改造契机,采取“政府主导,开发商建设、政府全盘回购”的新模式,把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不仅成功启动了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程,而且一并建立了廉租房制度,解决了多年来难以解决的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

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成为廉租房建设“瓶颈”

    据建设部2006年4月份的通报,全国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房制度,其中大多数是欠发达城市,吉林省就占了五个。这些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不发达,政府财力有限,无力建设廉租房。
    四平市城区面积741平方公里,人口近60万,城区内有集中连片的棚户区29片,房屋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共涉及57441户家庭,20.1万人口,其中全市“双困”人口大部分集中在这些棚户区中。据有关部门测算,四平市棚户区改造所需资金为20亿元,而2005年市区财政收入为9.7亿元,仅靠政府投入缺口十分巨大。
    吉林省政府在这次全省性的棚户区改造中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但四平市政府在进行市场化运作中遇到了很大困难。为了最大限度惠及百姓,四平市在拆迁政策上制定了“拆一还一、上靠标准户型,靠近户型增加面积按成本价850元/平方米收取”的补偿标准,但由于没有利润可赚,开发商对参与改造没有兴趣。
    据四平市建设局局长邢忠介绍,经过反复宣传和发动,棚改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时,有34家公司前来领取了招标资料,可是到开标时,仅有四家公司正式投标,最后只落实了2.65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与全年5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差距甚远。

用土地收益解决回购资金

    在市场化运作不下去、政府直接建设又没有财力的情况下,四平市政府经过反复调研,提出了“政府主导,开发商建设,政府全盘回购”的全新的改造思路,即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制定建设方案,政府组织拆迁,开发商按政府要求建设,小区建成后,政府全盘回购,按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作为开发商的利润。当年回购的房屋,第二年年底前付款。
    这个办法对开发企业产生了吸引力。来自长春市和天津市的两家企业很快与四平市政府签订了60万平方米的回迁合同。
    承建22号回迁小区的吉林省金豆集团项目经理陈少双介绍,按房地产的运作规律来看,四平市政府给开发商的利润并不算高,但是做这个项目不必为销售担心,因此集团选择了这个项目,同时也把这个项目作为进入四平房地产市场的突破口。
    那么,四平市政府用什么钱回购呢?邢忠介绍,在棚户区改造成同时,四平市建立了土地收储制度。棚户区改造共需要土地200万平方米,改造后政府净余土地430多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700元至800元计算,政府将获得30多个亿的收益,去掉偿还20亿的回购房贷款,政府将至少实现10亿以上的净利收益。
    在这次棚户区改造中,四平市政府一并建立了廉租房制度。四平市贫困群体和大约8000多户低保户大都在棚户区拆迁改造范围,四平市政府规定,对拆迁面积不足36平方米的家庭无偿安置到36平方米,增加面积款由政府承担,产权归政府所有,被拆迁人按廉租房标准向政府缴纳租金,对低保户和特困户可暂时免交租金。
    此外,为了让贫困居民既能住得进,又能住得起,四平市在设计回迁小区时,将周边临街房屋建设成商业网点,政府同时收购,产权归政府所有,对外出租,所得收益用于补贴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和特困户的取暖费用。

“四平模式”的利弊得失

    吉林省建设厅总经济师陈利认为,四平市采取的“开发商垫付建设、政府回购”的做法缓解了政府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使棚户区改造迅速打开局面,给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廉租房建设打开了一条新路。不过,这种模式后期工作压力比较大。由于它的资金是滚动投入的,因此无论是设计、建设还是回迁回购,每个环节都不能出一点纰漏,否则将影响下一轮运作。
    四平市建设局局长邢忠说,这种模式给政府部门额外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从设计规划到具体拆迁,过去由拆迁公司和开发企业做的工作都要由政府自己来做。  
    有业内人士提醒,四平市政府收储的430多万平方米土地取得预期收益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周期可能需要10年。这个漫长的周期可能会给政府及时拨付回购资金带来压力。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