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刘尚希撰文指出,消费不只是一个宏观经济变量,也不只是一种行为选择,而且还是一种“状态”。国民“消费状态”大体有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足还是不足,即在既定生产水平下消费的相对满足程度;二是消费差距的大小,即消费的平等性程度;三是消费的保障性和安全性,即消费风险的大小。“消费状态”是多量纲的组合,直接反映人的生存和发展状态,实际上是从人这个主体出发,对生产或经济增长的多角度测绘。按照一般原理,生产是手段,消费是目的。改革,是制度的创新,但最终是要以“消费状态”来衡量,即以人的状态来衡量的。 (《中国发展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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