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香港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CEPA的签署和实施,是“一国两制”方针在经贸领域的成功实践。减少和消除了两地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加速了相互间资本、货物、人员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对香港经济复苏和两地经贸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CEPA的实施增强了香港市民投资和消费的信心,推动了香港经济的全面复苏和增长,带动了酒店、零售、餐饮、运输等行业的景气回升,拉动了房地产市场回稳和股票市场上扬,困扰香港多年的通缩问题也随经济强劲复苏而消失。 其次,减缓了香港制造业外移,为香港服务业拓展了发展空间,巩固了其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扭转了香港自2001年开始本地产品出口负增长的局面,提高了两地制造业的配合效率,也使香港日益成为跨国公司拓展内地与亚洲业务的首选之地。2006年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及办事处数量创历年新高。据特区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有三分之一的公司称选择到港投资与CEPA有关。 第三,香港的资本、货物、人才和管理经验以更积极的姿态进入内地,促进了内地制造业升级和服务业的发展,为内地进一步扩大开放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减少和消除了两地经贸交流中体制性的障碍,加强了两地政府、行业协会和工商界的沟通与协作,促进了两地经济的互动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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