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商品零关税待遇
2010-06-24 作者:王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23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落实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已与我国完成换文的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至此,中国将成为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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