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出台26条意见服务外资企业发展
    2010-05-14    作者:张晓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3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
  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这份文件一共包括26条意见,分别从进一步鼓励外商增加投资、积极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着力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完善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等5个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为鼓励外商增加投资总量,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这份文件在企业名称核准、企业集团组建、营业性分支机构设立、债权出资、依法延长出资期限、支持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等方面都拿出了更加有力的措施。
  相关稿件
· 黄华华:危机未造成粤外资企业“倒闭潮” 2009-03-06
· 马宇:我国外资企业总体运营良好 2009-02-13
· 近4个月沪外资企业业绩下滑 2008-12-30
· 研究报告:外资企业仍看好中国房地产前景 2008-06-17
· 江苏:外资企业普遍认同新《劳动合同法》 2008-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