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两周年以来,银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灾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10年3月末,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灾后恢复重建授信合计573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229.1亿元。 同时,银监会要求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灾前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他救灾信贷支持”的“四不政策”。截至3月末,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32.2万户客户执行“四不政策”,涉及金额416.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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