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优秀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2010-04-15    作者:记者 韦夏怡/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由九部门联合制定、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金融全面支持文化产业的指导性文件——《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日前发布。业内人士指出,《指导意见》或将引发文化企业掘金资本市场的新浪潮。
  在14日文化部组织召开的文化产业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证监会监管部副主任李庆应介绍说,证监会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并鼓励已上市的企业进行再融资。
  李庆应表示,在支持文化企业融资方面,证监会将从四个层面着手。首先,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其次,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第三,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适合于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第四,支持已上市企业发行公司债融资。
  针对有意上市融资的文化企业,李庆应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文化企业要尽早完成改制,不仅要进行事业单位转企业,还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制公司要独立运作满三年才能上市融资;二是,文化企业上市资产要保证业务独立、完整,资产要尽量实现整体上市,减少关联交易;三是,文化企业要规范运作,正确进行信息披露,将回报股东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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