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2010-03-17    作者:记者 罗沙 韩洁/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和具体要求,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目标,是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指导意见指出,乡镇财政要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管。要明确补助性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认真核实补助信息,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对于教育、卫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乡镇财政要积极配合县级财政落实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报告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

  相关稿件
· 辽宁省:启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2008-11-17
· 辽宁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全面启动 2008-04-21
· 积极财政政策凸显积极变化 2010-03-08
· 中央财政预拨重大农业专项资金286亿元 2010-03-02
· 财政担保无效难撼地方融资冲动 201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