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将首开股市“杠杆投资”先河
融资融券可望本月底启动
    2010-03-11    作者:记者 张汉青/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预计股指期货4月中旬正式推出,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推出时间将早于股指期货。根据市场普遍预期,融资融券业务可能在今年3月底正式推出。
  面对这一制度创新的即将到来,多位业界权威人士指出,融资融券及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改变目前市场资金流向轨迹及博弈格局,特别是相伴而来的杠杆投资将造成投资者收益和亏损的显著放大。

  融资融券可望3月底启动

  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经历了近5年的孕育,如今终于到了瓜熟蒂落期。
  根据记者10日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截止到目前,在11家有望进入首批试点名单的券商中,已有包括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和银河证券等在内的8家券商接受完现场检查。其后,获得通过的券商便可以正式向监管层递交融资融券试点资格的申请。
  融资融券先于股指期货推出,已经成为市场的一致预期。今年年初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对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中,将“适时推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排在首位,而“保障股指期货平稳顺利上市交易”则位居次席。
  国金证券在近期的研究报告中也指出:“融资融券是股指期货的必经之路。”

  “杠杆投资”带来巨盈巨亏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认为,融资融券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它改变了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以来单边做多的交易方式,填补了市场没有做空机制的空白;其次,融资融券的出现,使任何时间段都呈现多空两种力量真正对垒、制衡的状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市场;第三,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市场交易量,增加证券营业部门的业务和收入。
  初步测算结果显示,在试点运行期间,融资融券将为证券行业带来新增佣金与利息收入45亿元至90亿元,相当于2009年全行业佣金和利息收入的2.2%至4.4%。
  针对即将推出的融资融券,全国人大代表、吉林证监局局长江连海表示,融资融券作为信用交易和衍生品,也是有风险和负面作用的。“从理论上说,它可以平衡供求关系,也可能通过杠杆放大效应助涨助跌。”
  海通证券、国信证券等机构认为,相对于普通证券投资来说,融资融券最为显著的特征在于通过保证金支撑为投资者提供了“以小博大”的机会,起到了财务杠杆的作用。融资融券这种新的交易方式,赋予了投资判断更高的权重,赋予了投资智慧以更高的“溢价”。方向判断正确,投资者将获得比普通交易更多的收益,但一旦判断方向失误,投资者付出的代价也将较普通交易更大,“博傻”的代价将远高于常规非杠杆交易。

  控制风险将是头等大事

  融资融券是把双刃剑。日信证券分析师宋强认为,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用得好能够有所斩获;用得不好,则会加剧亏损。从市场的角度来说,既能推动市场发展,也有可能加剧市场波动。“因此,如何控制风险,如何把债券市场、银行业、证券市场尽可能统一在一个更高层面上进行监管,都将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宋强说。
  根据江连海的建议,在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过程中,应研究探索建立这样一种制度和机制:即在市场股指低位时,严格审核和适度限制融券业务,主推融资业务;在市场股指高位时,严格审核和适度限制融资业务,主推融券业务。
  面对此项新业务,海通证券、国信证券等机构则提醒投资者,在参与前需要做足多方面的准备:首先客观地评判一下自己当前的风险承受能力,让自己的投资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杠杆比率(即收益或亏损的放大倍数)与保证金比例、折算率有关系。保证金比例越低,折算率越高,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杆比率越高,风险就越大。
  同时,充分地了解、研究市场,尽可能透彻地判断市场运行的方向,博取大概率的投资方向选择,并及时掌握止损点,否则不仅要面临更多的损失,还要经受追加保证金之苦。如果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还要经受强制平仓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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