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2010-03-10    作者:记者 刘振冬/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业务、信政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银监会在京召开的2010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其中,信托行业多次发生大规模风险,已经被五次治理整顿,目前仍有13家具有历史遗留问题的信托公司,其中六家的风险处置工作接近尾声。
  刘明康在会上指出,近年来,非银机构建设总体向好,进步度较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避免了每逢我国经济进入宏观调整期,必然伴随某类非银机构被治理整顿的情况;摆脱了信托业多次起伏,信托公司反复折腾的历史“宿命”。通过几年的努力,非银机构存量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内部控制得到极大改善,行业规模、机构数量和种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但刘明康同时提出,要借危机兴改革,更要重视构筑“防火墙”,审慎推进综合经营试点。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格担保业务管理,防止通过担保业务进行体外融资,变相从事负债业务;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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