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内第一起被判定为传销的违法案件历时一年多审判终告结束。保监会近日披露,北京大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利用卡式保单从事传销活动案件已受到法律严惩。 北京大润公司在全国14个省区以传销手段骗取群众钱财,性质恶劣,涉案金额600多万,涉及人数3000余人。对此,吉林省农安县法院于2009年12月31日作出判决,对其责任人以“组织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北京保监局对北京大润公司处以罚款100万元,并吊销《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据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副主任薛江介绍,2008年以后,大润经纪的主要业务是销售8家保险公司的卡式短期意外险,保险卡面值分别为100元、180元和200元不等。 “大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通过设立层级奖励制度,以‘拉人头’的传销经营模式扩大队伍,成为保险中介机构以传销等非法手段骗取钱财的典型案例。”知情人士介绍说,“大润业务员分为试用期业务员、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经理、业务督导、高级督导,共8级。本人为业务员,同时至少增员3名业务员,就可晋升业务主管资格,达到条件依此类推晋级。” 据了解,大润经纪以各种名义,强制或诱导业务员购买面值3000元左右的意外伤害保险卡等保险产品,或以缴纳3000元培训费作为加入公司的条件,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 保监会为此提示消费者,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以购买保险产品或者缴纳一定费用作为加入公司的条件等做法均涉嫌传销,请对此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务必及时报告保险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