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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金融控股帝国——中信证券的掌门人,董事长王东明正要经历“忍痛割爱”的无奈选择。 此前,中信证券超期超限持有华夏基金股权,违反了监管者制定的游戏规则,这让“婆婆”很生气。这次证监会动了真格,将板子直接打在了华夏基金身上,让其停止新基金申请,并开出不足百日的“整改”期限。旋即,市场将目光再次投射到董事长王东明身上,此时的王东明仍然身兼双职(中信证券董事长、华夏基金董事长)。 在有限时间内,中信证券将要着手操办华夏基金的“婚事”。引人注目的是,王东明究竟要将“绣球”抛给谁?根据目前业界的猜测,包括中金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等在内的资本大鳄,都有可能成为华夏基金未来的新股东人选。
超限持有遭遇“警示”
华夏基金是棵“摇钱树”,中信证券正是由于对其抱得过紧而接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当头棒喝。 1月16日晚间,中信证券突然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暂停华夏基金新产品的申请;如果股权在2010年4月1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证监会基金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华夏基金也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近期发文给华夏基金,督促规范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华夏基金副总裁吴志军向记者证实:“我公司已经收到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督促规范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函》,该函督促我司股东所持华夏基金股权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47号)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不受此限制”。相关法规还有,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目前情况是,中信证券持有华夏基金公司100%的股权,显然与49%的上限规定不符。按照监管要求,中信证券必须出售部分华夏基金股权方可达标。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并推算,中信证券对华夏基金可能出售的股权比例应在25%至51%之间。这同时意味着,华夏基金目前单一股东的格局,即将变成二元股东结构甚至多元股东结构。
“拖延战略”宣告失灵
实际上,作为内地市值最大的券商股中信证券,在对全国最大规模的基金公司华夏基金股权问题的处理上,可谓是“拖”字当头,对这块精心烹制的“肥肉”难以割舍。而监管层的对此也一直是静观其变的宽容态度。 华夏基金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原大股东是北京市国资委,该基金与中信证券旗下的中信基金曾经居于同列位置。 后来,在“拯救券商”的思路下,中信证券重组了历史包袱沉重的华夏证券,在解决了北京市政府的大难题的同时,中信证券得以用较低价格受让北京国资委所属的40.725%华夏基金的股权,从而为吞并华夏基金迈出重要一步。 从2006年7月开始,中信证券数度出手开始了一系列的连环收购,先后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西南证券和中国科技证券成功购得华夏基金的全部股权。其中包括: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华夏基金40.725%股权(其中5%为北京证券代持),北京证券持有的20%股权,西南证券持有的35.725%股权,以及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3.55%股权。截止到2007年12月,中信证券终于大功告成,全部收购了华夏基金100%股权,累计投资为9.4亿元。 彼时,除了持有华夏基金100%全部股权外,中信证券同时还100%控股中信基金,这一状况与证监会“一参一控”的规定不相符合。2009年7月,证监会批复华夏基金和中信基金的合并,中信基金被取消基金管理资格并依法解散。中信证券当时还发布公告称,证监会要求其在6个月之内完成华夏基金股权比例的调整。 此后,尽管对华夏基金转让一事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中信证券对实质性的转让动作却一直没有下文,在低调与沉默中将“6个月”的规定期限无声消尽。 “证监会此次暂停华夏基金新产品申请,实质上给予了中信证券1个季度的宽限期。这种举措属暂时的监管行为、中信也完全有能力在限期内完成股权转让。”国泰君安研究所金融行业分析师梁静如此评判。梁静同时指出,子公司股权问题迟早要解决,“拖”是最容易的、但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证监会将可能会采取歧视性监管政策。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相关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华夏基金股权问题的处理只是一个程序性问题,建议市场不要做夸大性解读。”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此前招商证券出让博时基金股权的时候,招商证券当时还没有上市,而对于已经上市且位居券商龙头位置的中信证券来说,更应当带头遵守相关规定。 这位负责人还进一步强调,对华夏基金股权比例的调整,是中信证券半年前已经作出的承诺,目前该项承诺已经到期,但中信证券未能如期兑现承诺。“至于到4月1日前能不能完成,这是中信证券自己的事,不是没有时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还不能完成的话,不排除对中信证券的创新业务会带来一定影响。”
华夏股权价值几何
面对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未被有效遵守,证监会这次彻底拉下脸子。如此看来,中信证券在对华夏基金股权转让问题上已经没有退路,这也成为摆在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面前的最为棘手的问题。 据华夏基金公司网站的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9月30日,华夏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600亿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超过1300万,是国内管理基金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另有消息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华夏基金旗下共有23只开放式基金,2只封闭式基金,再加上专户、年金等业务,其资产管理规模超过3000亿元,超过排在第二名的基金公司达850多亿元。 至于暂停新产品申请会否给公司带来影响?华夏基金副总裁吴志军向记者表示:“除了证监会暂停受理、审核我公司投资于境内的公募基金新产品的申请以外,其他业务均不受影响,包括现有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养老金业务、专户理财业务、投资顾问业务以及QDII新产品的申报工作等。” 根据招商证券金融行业分析师罗毅的判断,按照当初中信证券对华夏基金和中信基金总投资20亿元算,合并后的新华夏基金值140亿元,那么这笔投资足足增长了600%。去年招商证券以26.28亿元出让博时基金24%的股权,博时基金的总身价约110亿元。而无论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还是品牌号召力,华夏基金都在博时之上,因此140亿元的身价对华夏基金来说应该是低估了。 罗毅说,“若按华夏基金140亿元的价格估算,25%的华夏基金股权在35亿元左右。”他还表示,预计去年华夏基金公司每股收益贡献0.25元,约占中信证券去年每股收益1.35元中的18.52%。 与招商证券对华夏基金140亿元的估价相比,国泰君安、安信证券等给出的股价则明显高出许多。“如果以15倍市盈率出售的话,我们预计华夏基金的价值为195亿元。”安信证券最新发布的报告如此认为。这家券商同时指出,虽然出售华夏基金股权对于中信证券会有一次性的投资收益,但对中信证券的市值会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国泰君安研究所研究员则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考虑到华夏基金资产规模业界排名第一,公募基金和机构理财同步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再参照招商证券出让博时基金股权的作价,华夏基金的整体价值应在250亿元至300亿元之间,这样每一个百分比的价值应超过2亿元。
内资与外资之间的抉择
对于华夏基金股权转让事宜,华夏基金副总裁吴志军表示:“目前,我们还没有得到任何关于股东变化的信息。这么多年华夏基金的股东老是变来变去,这些事我们控制不了,唯一的选择就是做好自己的事情。” 华夏基金股权转让究竟会花落谁家?2009年8月一度传出消息称,中信证券欲将华夏基金25%和1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中金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同时从同为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股东的建银投资公司手中获得中信建投剩下的40%股权,从而全资拥有中信建投证券,并将其整合进中信证券。至今,这一消息也成为众所猜测的中信证券出让华夏基金股权备选方案之一。有分析人士对此表示,近年来中信证券已成长为中金公司最为强劲的对手,将胜利果实拱手让给竞争对手似乎于情于理不通。 业界普遍猜测是,在中信证券周围不乏对华夏基金心仪的买家,而在众多潜在买家中,中信证券引进外资公司的可能性较大。大成律师事务所张玉成律师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如果中信证券持有华夏基金的股权受让方是内资企业,则中信证券转让股权后的持股比例至多为49%;如果股权受让方是外资企业,则中信证券的持股比列可达到75%。两个极限点孰优孰劣,董事长王东明自然会精心拿捏,来确定一个最优选择。 国泰君安研究所金融行业分析师梁静称,按照监管要求,中信证券对华夏基金的转让比例在25%-51%之间。“我们判断,为能在最大程度上分享华夏基金的成长,转让比例更可能接近下限(即25%),这样,将无损于公司在基金业的领先地位、也对未来的业绩影响不大。”
对此,华夏基金独立董事王连洲表示,从大股东中信证券自身利益和倾向性来讲,引进外资股东未尝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引进外资中信证券可以对华夏基金最大限度地保留75%的股权,位居绝对控股地位,并形成二元股东结构;而如果和国内资本合作,中信证券最多只能保留49%的股权,并且中信证券要想保住控股地位,至少要有三家股东才行。同时,引进外资股东并形成两家股东的局面,相比三家股东而言,对华夏基金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起码来说,有利于深入了解国际市场,学习国外管理经验、提高经营团队管理水平,对维护投资者利益大有好处。 不过王连洲同时强调说,从大局出发,他个人还是倾向于引进国内资本。因为华夏基金作为民族资本,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作为国内基金业的龙头,华夏基金是棵摇钱树,其巨额利润为何非得让外国人拿去呢?并且,引进国内资本打造一个民族基金公司旗舰,这也应该是监管层乐于看到的。”王连洲说。 张玉成则提出建议说,中信证券为华夏基金引进新股东时,不但要考虑目前华夏基金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来决定拟转让股权的数量,更应该综合考虑股权转让价款额度、价款支付的期限和条件、引进新股东所带来华夏基金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结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会带来企业文化甚至经营方针等方面的对接与整合等问题,来作出引进内资股东或外资股东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