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7日发布2010年第1号公告,宣布今年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并具体公布了2010年到期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事宜。 公告明确,各类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均按单利计算;2010年各类到期国债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公告规定,凭证式国债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按当期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 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资金由原售出机构直接支付至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提前兑取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当期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支取扣息方式扣息后支付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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