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11.4%
    2009-12-17    作者:记者 刘诗平 白洁纯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16日表示,至2009年三季度末,中国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1.4%,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9%,整体资本充足水平符合审慎监管的要求。
  这位负责人说,银监会始终将保持银行业资本充足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方面来抓。面对今年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明确提出了动态资本、动态拨备等一系列审慎监管要求。
  银监会同日对外宣布,为稳步推进我国银行业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进程,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和流程规范等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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