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晋江市出台《晋江市重点税源奖励扶持意见》,对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企业,以及多家专业市场通过财政奖励、税费优惠、优化纳税环境等措施给予重点扶持,预计2009年度扶持金将达到6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