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批准创业板首批公司上市
    2009-10-26    作者:记者 张汉青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日前,深交所上市委召开会议审议了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的上市申请,会议认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在总股本、公开发行股份占比、公司股东人数等方面均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审议通过28家公司的上市申请。根据上市委的审核意见,深交所批准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上市。
    上市委高度关注部分公司存在在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发行申请前六个月内进行过增资扩股或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情形,审议中对在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发行申请前六个月内进行过增资扩股的五家公司(特锐德、网宿科技、中元华电、吉峰农机和金亚科技)进行重点关注并提出反馈意见,公司相关股东根据上市委的反馈意见,承诺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所持新增股份并在上市公告书予以披露。
    同时,针对创业板公司普遍存在超募资金现象,上市委要求相关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明确披露超募资金的金额和初步使用计划,承诺超募资金将用于主业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另外上市后六个月内通过相关程序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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