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平安信用保险将获50%保费补助
    2009-09-18    记者:陈圣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以及其他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按投保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给予50%的补助。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产险,成为全国仅有的六家具备补贴资格的保险公司之一。
    根据通知要求,凡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在平安产险购买了信用保险的客户,只要买卖双方有任何一方属于中小商贸企业,均可通过平安产险的各个分公司向当地财政局和商务厅进行补贴申报工作,获得国家财政给予的50%的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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