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分年从附属资本扣减
    2009-09-04    记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态,为了提高银行业的资本质量,银监会正在研究,拟对银行相互持有的次级债务资本工具分年从附属资本中扣除。这一政策执行后,国内银行业将普遍面临资本充足压力。
    8月中旬,银监会曾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当前商业银行建立动态资本补充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了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底限,并表示将从附属资本中全额扣减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
    该《意见稿》的主要条款包括:发行次级债务时,主要商业银行(含国开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主要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务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其他银行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中全额扣减本行持有其他银行的次级债物;商业银行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原则上应面向非银行机构发行。
    银监会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这一政策有助于优化次级债务资本工具的投资者结构,不会减少商业银行次级债务资本工具的发行量。
    今年以来,由于信贷规模猛增,为了迅速提高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大量发行次级债来补充附属资本,目前已发行2300多亿元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这些债主要是银行类金融机构间互相持有。信达证券的报告称,如果从附属资本中扣除交叉持有的次级债和混合债,这些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会明显下降。以工行和建行为例,假设次级债均被银行交叉持有,因而全数扣除,二者的资本充足率将分别下降0.64和1.63个百分点。
  相关稿件
· 中国农业银行将发行400亿元次级债券 2009-05-12
· 交行将发行800亿元次级债券 2009-05-11
· 北京农商行发行13亿元10年期次级债券 2008-12-17
· 工行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次级债券 2008-10-29
· 次级债成功发行光大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 2008-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