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拨付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
    2009-08-04    记者:韩洁 罗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财政部3日宣布,已于日前拨付资金7500万元,用于乳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贴息,此举旨在缓解乳制品企业经营困境,保护奶农的利益。
    2008年,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财政部及时出台了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办法,鼓励乳制品企业收购生鲜奶。
    财政贴息是政府提供的一种补贴形式,即政府代企业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其实质是向企业成本价格提供补贴。根据2008年9月财政部出台的《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开始实施奶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政策期限暂定3个月。
    据悉,为帮助乳品企业度过行业危机下的艰难时光,2009年初,财政部将原定的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至2009年3月底。此后,财政部于今年7月底再次宣布将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延续至今年12月底,至此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已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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