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获准进入银债市场
    2009-07-24    记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央行23日发布公告,允许证券公司为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此前,央行已于3月份允许基金专户理财进入银债市场。
    央行公告称,证券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应为其设立的各资产管理计划(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开立单独的专用债券账户。账户名称为“证券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通过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央行规定,除债券分销业务外,同一证券公司管理的各债券账户之间不得相互进行债券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对各资产管理计划专用债券账户进行单独管理,不得挪用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专用债券账户的债券。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在开展资产管理计划的债券投资、交易和结算等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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