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电 近日,贵州省保监局向各保险分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委托代理出单管理的通知》,严禁委托代理出单越过“四大红线”。 根据《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出单,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严禁向委托代理出单机构支付租金租赁房屋,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出单只能在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严禁对外悬挂保险公司名称招牌。如需标识,只能在代理单位营业场所内设置注明为“XX公司远程出单点”的字样;严禁向委托代理出单机构派驻负责人;严禁在无代理资格的单位进行委托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