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违规投资者账户受深交所限制
    2009-07-09    记者:何广怀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深圳电 深交所8日宣布,对托管在东吴证券杭州文晖路营业部的“方文艳”账户和托管在江海证券深圳宝安南路营业部的“黄丽娟”账户采取了限制一个月交易的监管措施,并对相关会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此举旨在打击涉嫌短线操纵行为,确保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恢复后首批新股上市交易的平稳过渡。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发现,“方文艳”账户今年以来多次出现严重异常交易行为,先后在“万科A”、“*ST生物”、“中关村”等多只股票交易中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方式涉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黄丽娟”账户也先后在“金路集团”、“ST康达尔”、“*ST生物”等多只股票交易中出现类似异常交易行为。针对上述异常,深交所多次采取了口头和书面警示、约见会员和营业部负责人谈话等监管措施,但上述账户置告诫于不顾,异常行为屡禁不止。
    据介绍,此类异常行为主要是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笔、连续、高价委托等方式拉涨停和封涨停,影响其他投资者对相应股票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判断,误导其跟进,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涉嫌股价操纵。
    为此,今年以来深交所重点加大对此类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锁定了一批重点账户,盘中严密监控,采取口头和书面警示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深交所还不断强化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职责,要求托管会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规范客户交易行为,杜绝上述严重异常交易行为发生;此外,深交所已把此类账户的涉嫌操纵行为上报证监会提请稽查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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