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开通手续15日开始办理
    2009-07-02    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中国证监会1日正式发布《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将于7月15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投资者自本月15日起就可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开通创业板投资交易的手续。
    作为暂行规定的配套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和《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也分别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公布的规定没有实质性改动。申请投资创业板仍然按照申请者的股票交易经验是否满两年为界,采取不同的开通程序,以加强风险提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之后,创业板仍有交易制度等多个文件等待出台,投资者有1至2个月的时间来办理创业板交易手续,因此可以合理安排手续办理时间,避免“扎堆儿”。
    这位负责人也提醒,虽然暂行规定自15日起实施,但具体每一家证券公司哪天开始受理创业板的账户开通申请还要看公司的准备情况,希望证券公司能合理引导投资者,合理分布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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