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质检总局25日发布消息称,2008年我国有36.1%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505.42亿美元。
为全面了解我国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情况,2009年4月-5月,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2008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的调查。
调查显示,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和拉美国家,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农食产品、纺织鞋帽、木材纸张非金属和化矿金属。
调查表明,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是: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技术标准要求、认证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环保要求等;影响我国农产品、食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主要是: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细菌等卫生指标要求,以及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等。
调查还显示,技术性贸易措施被认为是继汇率之后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问题上普遍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
质检总局将会同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认真研究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积极研拟应对方案,支持出口企业做好应对工作,尽可能减少相关措施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WTO成员为实现保护安全、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等合法目标而采取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动植物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措施的统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