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业银行已签并购贷款160多亿元
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水平仍需提高
    2009-06-24    记者:张莫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蔡鄂生23日在出席第七届中国并购年会时透露,截至今年5月31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已签订合同的并购贷款金额达人民币136亿元,外币4.2亿美元。所支持的并购交易总规模为人民币近420亿元,跨境并购8.4亿美元。
    2008年末,银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指引》。蔡鄂生说,至此,商业银行作为并购融资的直接提供者,正式走上了中国并购市场的舞台。今年1月,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与首创股份、北京产权交易所三方签署了并购贷款协议。由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向首创股份提供50亿元并购贷款,成为了全国首笔并购贷款。
    蔡鄂生说,上述并购贷款所支持的并购交易中,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优化产业布局的大型并购,地方重大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权并购,以及中央企业战略投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企业;有国有企业并购民营企业,也有民营企业之间的并购。涉及的行业除钢铁、电力、煤炭、有色和黑色金属矿采选、机械制造等集中度要求较高的行业外,也包括了医药、通讯、软件外包、商业零售等。
    “但从前五个月的并购贷款来看,并购贷款也普遍存在风险定价较低和计算贷款金额简单等问题,因此,提高并购贷款的风险管理水平,仍是并购贷款健康发展所面临的巨大挑战。”蔡鄂生说。
    他提醒,商业银行应按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推动并购贷款业务发展。对于这样一个高风险贷款品种,商业银行都不应出现爆炸式的发展速度。他强调,商业银行还要考虑未来是否需要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为企业提供最终的融资,自己则功成身退完成使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的杨斌在发言时也指出,一个银行如果只做并购贷款风险很大,在实践中可以适当做出延期支付的机制安排,对资产价格估值过高的并购案例要更加谨慎,这样可降低银行资金的风险。
    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刘信义表示,并购贷款只是并购金融服务的一部分,甚至说只是并购融资当中的一小部分。商业银行也可以作为金融工具创新整合平台,与证券、信托各类金融机构一道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并购融资服务。通过鼓励优势资本优质企业跨区域并购重组,加快产业升级。他说,截止到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类金融机构和全国17家产权交易所签订了总额达1180亿元的并购支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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