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调整23项个人金融业务收费
    2009-06-23    记者:余晓洁 刘诗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中国工商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将调整23项个人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涉及个人客户的汇款、异地存取款、资信证明、综合对账单、外汇汇款等业务。
    公告显示,异地存取款费用虽然仍分别按照存、取款金额0.5%和1%收取,但最低每笔由原来的1元上调至2元,最高每笔由50元提高到100元。汇款直通车(行内异地及跨行汇款)按汇款金额1%收取,最高每笔仍为50元,但最低每笔由原来的1元上调至2元。
    同时,开具各类证明的费用也将有所提高。按照新标准,工行客户开具个人存款证明、个人提前解除止付证明,手续费由原来的20元/份涨到50元/份;开具个人贷款证明和个人信用卡守信证明,手续费均由原来的50元/份涨到100元/份。
    从公告来看,此次调整的23个项目中,有3项收费下调。如自助设备转账、汇款业务,过去和柜面收费标准一样,调整后按柜面收费标准的90%收取。外汇汇出汇款查询的费用由原来的每笔50元,下调至每笔10元至50元。
    工行表示,本次调整收费标准的原则是“加强服务、兼顾成本”。
    据了解,其他各大银行暂无收费调整计划,目前各行个人业务手续费收取存在一定差异。相比之下,部分中小银行的一些项目收费标准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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