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电
根据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配套文件,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原则上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而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沪深两市中,理论上最多有9212万户,占总数88%的账户开户者符合这一条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6月5日,沪深两市A股与B股合计共有有效账户10909.7万户,而其中有9612.9064万户为2007年7月前开设,这意味着若按照开户者开立账户后不久即发生首笔交易计算,在目前A、B股所有有效账户中,最多有88%的账户开户者具有所规定的“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
证监会表示,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企业普遍具有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的特点,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如果大量不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参与,有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
根据规定,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证券公司需要与其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其抄录一段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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