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将不设资金门槛
    2009-06-09    本报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 彭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证监会8日就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分别发布配套文件。备受关注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门槛”问题终于有了明确答案。

    创业板投资“无资金门槛”看重交易经验

    与此前市场的传言不同,监管层对创业板的投资者并没有设置资金门槛。实际上,在此次规定当中,“准入”的概念已经淡出,而是突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理念。
    根据深交所公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为投资者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据介绍,绝大部分投资者都将符合这一条件。
    规定要求,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其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抄录一段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风险揭示书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可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对暂时达不到两年交易经验要求的自然人投资者,监管层也提供了相应的通道,只不过申请开通的程序更为复杂。除上述程序外,投资者还需就自愿承担市场相关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而且要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另外,开通交易的时间也由两个交易日延长到五个交易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不是要限制某类投资者投资于创业板的权利,而是希望投资者真正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这位负责人说,具有一定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认知程度总体上会高于新入市的投资者。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证券市场经历了一轮比较完整的市场周期,经历过此轮周期的投资者大多数具有或即将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对市场风险有较为深刻的感受,其相关投资决策会相对审慎。

    创业板开启前提前开办投资交易申请

    据了解,目前,创业板市场的筹备仍在有序推进,而由于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必须到营业部柜台办理,可能会面临营业部人员、场地的压力,需要预留相当的时间供投资者提前办理开通手续。
    为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拟在创业板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开始前,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供投资者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届时,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自律机构还将发布详细的操作指引,指导证券公司做好投资者相关申请的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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