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规范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银监会起草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该办法预计将于6月下旬实施,不过银监会还给予商业银行6个月的过渡期。 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这一规则的重点在于加强对固定资产贷款的过程控制,不会提高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也不意味着银监会要进行贷款规模控制。 据介绍,《暂行办法》的核心是在固定资产贷款中确立了贷款人受托支付原则,从而有效地防范了企业挪用贷款的行为。办法还重申了等比例到位原则,要求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办法要求,在固定资产贷款中,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对于不宜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特殊项目和交易对象,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可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对贷款使用的监控能力等因素,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并应制定相应的监控办法。 “以前作中长期项目贷款时,都是合同签订后就将资金全部划到企业账户,贷款用途难于管理,尤其是对那些资金集中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言,钱一进到企业的资金池你很难知道他到底用到哪去了。”一位股份制银行的人士告诉记者,国际上多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防范企业挪用项目贷款,现在国内一些专长于项目贷款的大银行也已经开始这么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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