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
    2009-05-05    记者:刘诗平 白洁纯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日前强调,各银行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努力在下半年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真正使中小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得到有效解决,为我国经济及银行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王兆星在银监会举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具体名称和经营管理模式不要求统一,但必须体现出专营性质。各银行要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经营特征的专门的管理体系、核算体系、信审体系、风险管控体系和风险定价体系,建立独立的激励约束体系、相对独立的IT支持保障体系及独立的产品研发营销体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通过专门机构、专业技术和有效机制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落到实处。
  王兆星强调,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一定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成本与效益相匹配,做到速度、结构、效益和质量相统一。同时,认真贯彻“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对中小企业及其资金需求进行合理分类和科学投放,保证信贷资金真正用于解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内需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据悉,自去年12月银监会出台《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经营显现了好的发展势头。招商银行率先建立了“离行式”持牌专营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一级部制的专职管理部门,其他中小商业银行也在积极筹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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