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新发布的国内首份董事会建设绿皮书——《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报告》指出,中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董事会治理类型是“弱独立性—强控股股东控制性”,独立董事现有的职能发挥看上去更像“导盲犬”,侧重于决策咨询角色,而监督和维护小股东利益的“牧羊人”角色担当不足。
报告认为,在行业层面,服务业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各项指标总体上好于制造业,制造业好于第一产业。从行业竞争性角度看,垄断性行业的董事会在独立性和勤勉尽职上要明显次于竞争性行业的董事会。由于制造业企业在最佳的100家上市公司中占据六成左右,它们在空间上相对多地分布于中部地区,使得各地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评价中出现了“中部洼地”现象。 对于市场关注的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报告指出,“弱独立性—强控股股东控制性”这一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类型,反映了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及其相关的制度性管制要求,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报告建议,要改善董事会治理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从“弱独立性—强控股股东控制性”这一类型向“独立性—强控股股东控制性平衡型”转变,还有待于大股东地位和目标的改变,以及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目前治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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