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电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出售控股子公司过程中存在4项违规行为,12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据查证,吉林制药将其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99.9%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石立更的协议在2007年7月已经签订,其过户登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也分别于当年的8月27日和9月27日完成,但当年12月3日吉林制药发布公告所说的有关日期均晚于真正日期,与事实不符;吉林制药随后发布的2007年年报对这项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和大股东变更也未予以披露;为配合石立更办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吉林制药还在2007年7月27日提供了虚假的股东大会决议。 这项交易后来出现变化,然而,吉林制药迟至2009年1月10日才披露此项补充协议,资产出售进展信息披露严重滞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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