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地方债券发行份额陆续浮出水面
地方政府正在积极履行程序,财政部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组织债券发行
    2009-03-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综合报道 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30亿元获准发行后,各地从财政部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券中分得的发行份额近日也陆续浮出水面。在目前已获知的2000亿地方债各省份的分配方案中,四川由于受汶川大地震影响,获得的发行额度最大,达到180亿元。
  据了解,新疆首发的30亿元地方债券4月3日起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购买。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地方债的信用等级仅次于国债,高于企业债。其利率应该比国债略高,但是可能会低于企业债的利率。
  据了解,2000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已经基本确定,获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通过后,即可发行上市。目前,北京地方债的预算安排也已进入人大审议程序。
  除四川和新疆外,目前已知,河北60亿元,新疆30亿元,安徽40亿元,云南84亿元,广西65亿元,陕西60亿元,宁夏30亿元,贵州64亿元,辽宁66亿元,广东110亿元。有专家分析,从绝对数字上看,在已知的这些省区中,东部地区分得的绝对数额较大,但是若对比各地的经济总量,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得到的份额相对来说不算少了。
  此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曾就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2000亿元总规模内,根据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规模、地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偿债能力等因素,按公式法合理分配各地区债券规模。确定分配规模的具体因素包括中央投资中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数、综合财力、债务率、财力增长率、财政困难程度等,其中重点因素为地方配套需求。同时财政部也强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各地的债券规模只是控制指标,地方政府最终实际发行多少债券以及安排用于哪些项目,还需要按照规定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确定。
  这位负责人说,由于中西部地区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欠账较多,这次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向中西部重点倾斜,考虑到中西部地区政府财力普遍较为薄弱,筹集配套资金能力有限,因此,分地区债券规模分配重点考虑配套需求因素,相应的中西部地区分配到的债券规模较大。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中央在计算确定分地区债券规模时,也考虑了综合财力、债务率、财力增长率等因素。从分配结果看,东部大部分地区除满足实际配套需求外,还能安排部分债券资金用于其他民生项目。
  据悉,目前各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正在积极履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财政部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债券发行计划,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尽快组织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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