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政策将延长
    2009-03-19    记者:王迎晖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18日从财政部获悉,国家对原料奶收购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将延长至2009年3月底。据了解,这一政策的背景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乳制品行业发展的有关精神,帮助乳制品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保护奶农利益。
  财政部在近日下发的《关于延长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期限的通知》中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借款人新增的用于原料奶收购的贷款,按贴息期内实际贷款期限据实贴息。延长期贴息率仍按之前规定的3.105%执行。2009年4月30日前,符合贴息条件的乳制品企业凭经办银行确认的结息凭证,借款合同等材料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
  各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企业贴息申请后,应按财金[2008]107号文件规定程序,对贴息申请进行汇总,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后,于2009年5月20日前上报财政部申请贴息。贴息资金拨付按财金[2008]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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