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敦促公司债券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09-02-04    记者:潘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上海2月3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3日发出通知,敦促公司债券发行人做好2009年信息披露工作。
  上证所在通知中说,公司债券发行人应按照《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债券发行人2009年应披露的信息包括2008年年度报告、2009年上半年中期报告、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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