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估值新规定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竞争力
    2008-10-06    记者:徐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天津电 9月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基金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指出,基金估值新规定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竞争力,并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最新出台的规定,监管部门将根据近期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新准则中存在的有关公允价值认定和计量方面的问题,对基金估值业务、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等问题作进一步规范,并制订指导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胡立峰在报告中统计,截至9月16日,长期停牌的股票中,基金参与的股票有11只。其中,一次性估值调整对基金净值有显著影响的股票有8只。
  胡立峰认为,估值问题是基金行业基础性的工作,估值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基金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水平。新规定进一步强调基金管理公司的估值责任,这将大大促进基金公司加强内部研究力量,建立健全估值业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尽可能保证停牌股票估值的公平和合理。
  胡立峰表示,从实际操作来看,估值新规定取得良好效果,实现了基金行业稳定、基金管理公司稳定、基金持有人稳定的较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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