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险专家:申请保单复效有"三个注意"
    2008-09-22    记者:程正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保单复效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止两年内,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如果两年内投保人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申请保单复效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对于健康险,投保人申请保单复效时需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投保条件,如果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保险公司将重新核定风险等级和费率;如果投保人体检不合格,将不能申请保单复效。
  其次,保单复效有一个“观察期”,即在保单失效且未完成复效手续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单复效后半年内,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因疾病等原因出现的索赔不赔。
  最后,申请保单复效时,投保人需要一次性补交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利息,复效利息从保单交费对应日算起,按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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