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松绑”
    2008-09-22    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21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拟放松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管制,取消相关行政许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内生稳定机制的作用。
  补充规定对于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回购取消了行政许可,推行完全市场化的操作。根据新规,进行回购操作的上市公司不再需要经证监会审批,只需要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对决议进行公告,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在放松管制的同时,新规提高了回购股份市场操作的透明度。
  考虑可能影响回购价格的因素,补充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以及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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