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粮食主产区的金融支农政策,以保证农民在春耕生产时买得起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秋收之际,记者来到黑龙江省佳木斯、鹤岗、齐齐哈尔等我国部分粮食主产区调研时了解到,国家的“金融支农”政策效果已经显现,农民在感激信贷新政之余,提出这种“能让人吃饱,不能让人吃好”的金融支持需要改进和完善。
农民从“金融支农”政策中获益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的统计数字显示:年初以来,黑龙江省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结合黑龙江农业大省、春耕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加大了对全省粮食收购和春耕生产的信贷投入力度。截至6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为513.8亿元,比年初增加了192.1亿元,在去年大幅增长83.8%的基础上又增长了59.7%。 日前,记者在三江平原腹地佳木斯市江口镇采访时,正遇到该镇红旗村村民、现年65岁的赵玉兰在路边摆摊卖西瓜、香瓜等。她告诉记者,开春种地买种子、化肥时从镇农村信用社贷款1万元,种了15亩香瓜、西瓜和大豆。 记者在位于松嫩平原的齐齐哈尔市卧牛吐达斡尔族镇地房子村采访时,该村村民胡殿臣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想法。他说,现在的贷款仅满足农民的种地需求且数额较小,要想发展养殖业、运输业等或盖房、孩子受教育等几乎不可能获得贷款支持。所以,农民能吃饱,要想吃好实在太难,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人弃地不种或把地转包后到城里去“淘金”。
时下金融服务与农民的金融需求有相当差距
提及时下农民的金融需求和现有金融服务上的差距,曾任河泉村党支部书记的李振玉总结了以下几点:目前贷款利息过高,农民说“同样是借钱,农村信用社的利息跟民间抬款利息差不多,手续还比人家繁琐,不如抬款方便”。 据记者了解,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从6厘多、7厘左右、8厘多、9厘多一直涨到现在的1.2分,这种利率水平已经与民间1.5分的贷款利率相差不多;种地贷款比较容易获得,这是国家的政策要求,农民要想获得养殖、运输、加工等发展多种经营或用于婚丧嫁娶、子女入学等的消费贷款很难;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太少,没有形成一定的竞争,导致现有的农村信用社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不少地方还存在为了获得贷款请客送礼的现象;“春借秋还”不符合市场规律,还款期限应适当延长。由于到了秋天要归还贷款,不少农民急于将手中的粮食变现,粮贩子抓住农民着急出售的心理趁机压等压价,让辛辛苦苦一年的农民少收入了不少。 黑龙江省双城市金城乡金城村养牛大户彭振兴认为,现有的支农贷款额度太小,三万、五万元的小额贷款让像他这样的大户感觉“不解渴”。要能一次获得三十万、五十万元的贷款,他的养牛场就能扩张到相当大的规模,那时“规模效应”就能体现出来了,他就可以决定原奶价格,不再让奶站“牵着鼻子走”了。
“金融支农”政策亟待改进和完善
金融界人士认为,随着农村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以及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农村的资金需求方式和数量也发生了变化,与之对应的是金融体制改革要加快、金融机构的支农重心要发生转移,同时研究专门针对农村的金融政策措施,探索和创新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 面对时下金融供给难以满足农民需求的实际情况,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有关人士提出了四点建议:首先,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农村尽快形成多家金融机构竞争格局;其次,金融支农的重点也要相应“转移”:由从前支持种养为主向种养、加工、服务等产业共同发展转变;由从前支持手工劳动为主,向机械化作业和高新技术应用转变;由从前支持传统小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向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转变;由从前集中在农业生产环节,向产前、产中、产后和非农产业多领域转变;由从前单纯支持农民获得种养业收入向务农、务工、经商等多元收入转变;再次,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农村的险种,确保农民在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及加工等行业拥有一层安全保障,提高农民的生存发展能力;最后,要研究专门针对农村的金融政策措施,探索和创新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