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激活股权融得百亿资金
    2008-08-04    新华社记者:屈凌燕    来源:经济参考报

  资金一度告急的纺织企业浙江加佰利公司在得知浙江省《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出台后,立即以绍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3600万股权作为质押登记,获得贷款8000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记者了解到,近期在浙江先后出台的《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两项举措,创新了企业融资的模式,短时间内通过股权激活,产生了上百亿流动资金。企业在重拾信心的同时,获得了融资、重组、转型、升级的机会。

中小企业面临“生死考验”

  今年以来,受原材料价格上升、人民币升值加快等综合因素影响,浙江经济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工业增速回落;三大需求实际增幅明显回落;通货膨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剧。有关数据显示,前4个月浙江省规模以上企业亏损面达21%。
  在利润空间被挤压的同时,宏观调控信贷紧缩更使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紧张,浙江民营企业集中,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和一些困难企业面临收贷与借贷的双重压力,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的危险。
  来自浙江银监局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浙江小企业资金供求矛盾尤为突出,今年一季度小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了50亿元,仅相当于去年全年增量的8.6%。
  据浙江省工商局统计,今年上半年浙江全省有1200多家企业歇业关停,这在浙江连续10年的历史上都是没有的。

工商牵线金融和企业共同盘活股权

  股权,是公司企业投资者的法律所有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投资者对企业拥有的各项权利。然而在企业成立之后,投资者的出资就成为了不能随意处分的“死”股权。
  去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也可以出资、出质,并且应到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不少企业向工商部门提出股权出资、出质登记申请的要求,但由于至今未出台具体办法,工商部门一直苦于无法操作。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表示,占浙江省GDP总量60%以上的民营企业,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浙江经济发展的走势。但是浙江的企业还太年轻,还不具备像国际知名大企业那样的抗压抗风险的能力,因此“工商部门要做媒人,要帮企业和金融部门牵线搭桥,在大形势趋紧的情况下,组织自救。企业股权出资、出质就是这个桥梁”。
  浙江省工商局分别于2007年底和2008年6月先后在全国创新性出台了《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
  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行为。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而股权恰恰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确立的非货币出资“可评估、可转让”的基本要求。浙江是市场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较为频繁,对股权出资、出质需求迫切。
  股权出质,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金优先受偿。《物权法》的实施,使“死”股权转化为“活”资金成为可能,而《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使可能成为可行。

沉淀“死”股权产生流动“活”资金

  浙江省工商局出台的两个《办法》突破了股权出资的障碍,使“虚拟资本”作为出资形式在制度上得到保障,可大大降低企业上市和重组、改制成本。
  浙江煤炭地矿局局长朱绍寅告诉记者,他们企业原本需要一次性拿出5000万元货币资金,用来出资成立浙江中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实施后,只需以其控股的五家子公司的股权和1500万元货币出资即可,大大节省了资金成本。
  “股权出质登记”可以锁定企业的股权,使得企业将股权质押给银行后,无法转让,银行贷款的信心提高,进而提高了企业贷款成功率。
  截至7月15日,自《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出台以来,浙江省各级登记机关已办理股权出资的有17家,股权出资涉及85亿元。《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出台至今,已办结全省股权出质登记的企业近40家,股权出质数额为20亿股,融资金额15亿元。原本“沉淀”的股权资本被激活后已经产生了上百亿的流动资金。
  据悉,浙江37万多家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有11856亿元。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郑南源认为,两个《办法》有利于盘活存量资本,大量公司股权“沉淀”的资本可能成为“活动”的资金流,股权将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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