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委:加强对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监管
    2008-03-06    记者:吕福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济南3月5日电 山东省国资委负责人近日表示,针对股权分置改革后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的实际,将积极探索建立混合产权管理的有效模式,切实加强对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的监管,确保上市公司股份有序流转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
  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组建后,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率、竞价率明显提高。威海市进场交易的9个国有产权转让项目,通过竞价国有资产增值1亿多元,溢价率高达151%。2007年,全省国有产权进场交易90宗,成交75宗,成交金额13.1亿元。山东省国资委提出,今后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对产权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流转的动态监测。
  2007年,山东省有8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增发、配股,1户国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245亿元。截至去年底,全省国有控(参)股上市公司达到41户,拥有股票46只,国有股本总计122.44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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