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保监会重点“诊治”保险业四大顽疾
    2008-02-04    记者:毛晓梅 王文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中国保监会3日通报了2007年度各地保监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去年,保监会重点整治了保险业内存在的虚列经营费用用以不正当竞争、销售误导、中介市场混乱、团险业务管理漏洞等四大方面违法违规问题。
  此前,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公布,去年各地保监局共对813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830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93.5%。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102人,同比增加60%。
  据此次公布的这份详细的《关于2007年度保监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的通报》,去年,保险公司虚假列支经营费用用于不正当竞争问题比较严重。保险公司通过虚假列支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向中介机构支付高额手续费、好处费等或向投保人承诺收益等合同外其他利益,以及用于各类展业费用补贴的现象时有发生。
  保险销售误导也是一个“顽疾”。保监会通报说,一些保险营销员在条款解释时夸大承诺收益、不如实告知投保人权利等。在宣传和展业中进行片面宣传和同业诋毁。值得警惕的是,“在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等新兴营销渠道中,也出现了新的误导宣传形式”。
  还有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经营的问题,其惯用手法包括:虚开发票、虚假批退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资金;弄虚作假,坐扣保费、虚列成本、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等;违规开展业务,与无资格的机构发生业务往来,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迁移分支机构、委派高管人员等;向投保人、经办人给予回扣等。
  此外,从去年处罚情况看,团险业务管理漏洞仍然严重,如“长险短做”,违规退保,承诺收益,退保金不回原投保单位,现金支付退保金。为了拉业务,有的公司还向投保单位承诺超龄承保,未经批准擅自扩大保险责任,合同要素不全,业务档案不实,“团险个做”等业务管理混乱和违规经营问题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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