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有限递交竞购信函 东航质疑合作诚意
    2008-01-23    新华社记者:贾远琨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21日发布公告称,东航董事会于1月18日收到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投资于东方航空并与其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的信函。中航有限的方案一以贯之,以每股H股不低于5港元的价格认购东航将发行的2984850000股H股。而东航方面发表声明,对“中航有限递交信函的方式、程序和法定手续的完备性提出异议”,质疑中航的合作诚意。

中航:不低于149亿港元的现金入股东航

  中航的合作方案并未出人意料,中航的方案称,建议拟由中航有限方面和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每股H股不低于5港元的价格共同认购东方航空将发行的2984850000股H股。该H股的最终发行价将取决于各方讨论。
  根据中航有限的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测算,依据这一建议“东方航空将获得不低于149亿港元的现金,资产负债率从入股前的94.3%降至入股后的77%以下,业务合作将为双方每年带来约50亿元人民币的协同效应。”同时,建议书中提到:“无论参股建议是否或何时得以实施,中航有限方面都将努力促成本公司配合东航在上海建立以东航为主体的枢纽运营体系、整合双方货运业务、双方开展业务合作。”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孙继伟分析说:“中航的方案与其以往的态度基本一致,也表达了合作意向。目前,中航处于主动地位,并将积极谋求与东航合作。”

东航:质疑中航的合作诚意

  中航方案一经提出,东航方面表示,东航董事会正在处理中航建议。东航在日前发表的声明称:“我们对中航有限递交信函的方式、程序和法定手续的完备性提出异议。”声明提到,“中航有限向东航递交的是信函,并非是中航有限2008年1月7日在声明中所表述的正式中航方案”。同时,“中航有限未能出具该公司董事会对信函中所涉事项作出的相关决议。中航有限信函递交人未能出示该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委托书。我们无法证明其为公司行为。”
  东航对中航方案的质疑主要在于程序方面,并表示:“东航希望中航有限恪守承诺,按其声明的期限通过东方航空向市场提交正式的中航方案。”
  与东航的冷处理相比,市场普遍密切关注双方的合作动向。与此前新加坡航空公司和淡马锡公司给出的每股3.8港元的认购价格相比,中航提出的不低于每股5港元的认购价格具有明显优势,将使东航增加至少35亿港元的融资额。然而,新航和淡马锡对于是否会加价继续入股东航,仍未表态。

双方仍在维持各自战略

  虽然中航有限方面表示,双方合作将有利于协助东方航空完善其航线网络,提高双方货运业务的竞争力。同时,可以增强双方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以东方航空和中国国航为主体的具有重要影响的上海和北京两大航空枢纽。然而,对此双方并未达成一致,东航仍坚持认为新航是东航的最佳合作伙伴。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何建民分析说:“目前,东航面临多种选择,引进外资、与中航合作,或者自我发展,每一种都是可能的方式。虽然中航表达了合作意向,但东航对中航采取进一步计划的担忧始终存在。东航迫切需要找到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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