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推动红筹A股上市
    2008-01-18    记者:张汉青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16日至17日,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此间表示,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这是监管层首次明确创业板的推出时间。他还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要研究推动红筹股公司及其他境外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
  在这次会议上,尚福林指出,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和行业竞争力。
  尚福林说,今年要完善制度体系与配套规则,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进一步提高公司债券审核效率,逐步丰富公司债券品种,加强债权人保护,促进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统一互联。总结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经验,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有序进入该系统。研究探索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
  他说,要继续推动境内优质大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研究推动红筹股公司及其他境外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全方位推进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推动已上市公司扩大实际进入流通的股份比重。建立健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机制性保障。
  尚福林说,今年还将推动股指期货顺利上市和平稳运行,稳步壮大商品期货市场,促进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协同发展。
  他表示,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推出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完善市场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制度安排,健全业务监管和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做深、做精现有商品期货品种,研究开发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期货新品种。
  督促证券公司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完善分类监管。推动证券公司直接投资、QDII、资产证券化等业务规范发展。允许具备条件的公司探索集团化、专业化经营管理。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公开发行上市。不断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拓展增加市场长期投资资金的渠道。加强与改善对证券咨询业务的有效监管。完善对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他还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完善证券期货法制,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动《基金法》和《刑法》的修订,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出台。推动证券稽查执法新体制的落实,加大对虚假信息披露、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案件的打击力度。
  开展对证券期货行业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成效的分析和评估,有序地推进资本市场和证券期货业的对外开放。完善QFII额度的管理,加强QDII业务的后续监管,对境外机构和交易所驻华代表处实施有效监管。继续加强内地与香港证券期货市场的联系,促进两地市场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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