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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7 记者:呼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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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非常火暴的固定收益信托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在2008年货币政策“从紧”的年度中又备受关注。由于收益率比同期储蓄存款高,本息安全有保证,这类产品颇受中老年投资者喜爱,对定期储蓄也形成一定“竞争”。但理财专家提醒,“固定收益”之中也应注意风险防范。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原理,就是客户委托中介公司把客户的钱借给资金使用方,收取借款利息,并承担借款方信用风险的一种理财方式。这类产品最早是由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公司就是上面所说的中介。现在,商业银行逐渐成了这个市场的主角,这类产品的关系也成了客户通过银行和信托公司,把款借给用款人。
上海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高级理财经理、国际金融理财师李智海分析认为,2008年,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处于高位,银行将有更多的信贷业务转化成信托类项目。他预计市场上也会有更多、更好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陆续推出。 但是,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也是有一定风险的,购买产品的人应该了解。首先,就是流动性风险。信托类产品绝大多数不可提前支取,购买后只有持有到期,如投资者遇急事需要用钱,就会遇到麻烦。即使能提前支取也要付出一定代价,如手续费等。因此,这对于习惯于定期储蓄和国债的投资者是很不适应的,这类产品推出初期,常因为客户不了解产品规则而发行激烈的投诉。 而且,投资者应当注意,信托类产品大多数没有利息浮动条款,购买后即按签约利率执行,利率上升或下降一般都不会改变。例如2007年央行加息六次,年初时百分之三点几的收益率当时算是高的,但是到了年底已经低于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 其次,信托类产品最大的风险,可以算是信用风险。信托合同上一般都会有委托人(投资者)承担项目风险的条款,如果用款方经营出现问题,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付息,就会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李智海注意到,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有人会认真地阅读产品合同,也有不少人对“承担项目风险”、“预期收益率”等提法表示出疑问。从专业的角度上说,这种比同期储蓄高的收益,就是失去流动性和承担风险的回报,但这种回报是相对较低的。 理财专家提示,投资者购买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风险是相当低的,低到中老年投资人也可以承受的程度。但购买这类产品也有技巧要注意,就是要多看看产品合同,选择那些“借款人”有实力、有银行担保的信托理财产品,做到稳中求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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