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7-12-13 本报记者:张汉青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中国证监会周二(11日)晚间宣布,将恢复审批成立合资券商的申请。针对这一重要举措,多位专家的评价是,这标志着在对合资券商停止审批两年后,中国重新为跨国企业参与快速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放开了一条渠道。 “面对中国资本市场目前的快速发展,以华尔街为代表的外资金融机构越来越按捺不住参与的热情。”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向记者表示。 随着中国股市在2005年年中见底回升以及新一轮牛市的开始,中国证券业于2006年结束了连续数年全行业亏损的尴尬境地。10月中旬,沪深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共有18家券商的股票交易金额超过万亿元大关,仅股票交易佣金收入总额就将达到600亿元。在此背景之下,外资金融机构已经不满足于单纯依靠QFII的方式来分享中国股市的盛宴。
实际上,2001年11月我国加入WTO时曾承诺,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33.33%;合资公司可承销A股、B股和H股、政府债券和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2002年7月1日证监会制定实施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规定外资在国内证券公司的参股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2004年,高盛集团获准在华成立高盛高华证券;2005年瑞士银行获准重组北京证券为瑞银证券,同时证券监管部门着手国内券商综合治理工作,并暂停受理成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此后,JP摩根就收购辽宁证券部分股权以及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湘财证券的重组均陷入僵局。 最近,因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临近,外资进入内地证券业也呈现出风起云涌的态势。据了解,摩根士丹利近日已经和华鑫证券签署协议,将共同组建一个主要从事投行业务的合资券商,大摩在其中至少持股33%股份。而方正证券与瑞士信贷银行也已确定了合作框架,双方将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瑞信的持股比例不超过33.33%上限。另据透露,近半年来,一些创新券商也与外资机构接触频繁,有的已制订了较详尽的合作合资方案。 长江证券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张岚认为,与一般的合资一样,合资与独资相比有利也有弊。合资可以绕开一些壁垒,充分利用双方股东各自的不同优势,迅速在新的市场、新的业务领域实现突破。但是合资也可能对双方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造成障碍,并且可能产生严重的文化冲突,影响合资目标的实现。 赵锡军表示,“合资券商审批工作的启动,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竞争,更重要的还有机会。”中国现在本土券商有100多家,而美国知名的投行不过10家;中国券商的资本规模一般在十几到几十亿元人民币,而美国投行的资产额往往都是几百亿美元,“如果不进行合资,国内券商的‘小型炮艇’如何与国外投行的‘航空母舰’同台竞争呢?” 从目前国内情况看,传统的经纪业务是券商利润的第一大来源,高端的投行业务和其他新兴业务发展非常缓慢。而外资进来以后,所看重的更多是投行业务,包括股票的承销发行、并购重组业务和财务顾问等。 |
|
|
|